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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律师行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2023—2025年)提升专项 行动方案

索引号 620722031/2024-000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4-03 16:49:08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律师行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2023—2025年)提升专项 行动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及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向全省律师致信要求,切实抓好省市县律师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发展”总体目标,结合全县“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着眼提升全县律师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全县律师行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六大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民乐、法治民乐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律师行业“政治领航”工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全县律师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和积极传播者。

2.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统筹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直接领导、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着眼提升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对符合条件的律所,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党支部,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创建,提高律师行业党的组织覆盖质量。

3.开展律师政治轮训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紧紧围绕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党性修养、职业精神等内容,每年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律师不少于32学时的全员政治轮训,实现执业律师培训全覆盖。

(二)实施律师队伍“提质扩面”工程

4.加强律师发展培养。以“保存量、扩增量、创模范”为目标,坚持学、思、练同步,传、帮、带一体,定期组织青年律师参加庭审观摩,参与法律援助、社会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专业理论与律师执业实践有机衔接。认真落实全县人才发展培养规划,到2025年,全县律师队伍达到40名左右。

5.加大律师专业化培训力度。完善律师业务培训体系,丰富线上线下培训资源,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重点加强针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涉外法律服务的“大培训”,提升全县律师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水平。针对性开展律师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优秀法律顾问产品展示等活动,提升律师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到省内外知名法学院进行业务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律师人才。

6.持续建设专业强所。按照“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要求,加快建设专业强所和规模大所,到2025年底,建设3所以上在市域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引领全县律师行业发展。

(三)实施律师行业“创稳护航”工程

7.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甘肃省律师行业网络自媒体管理规定(试行)》,引导律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慎公开发表意见和评论。落实律师重大敏感案件报备制度,防止不稳定因素等事件发生,依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队伍舆情监测,杜绝借助热点事件炒作、发声并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执业。

8.高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社会发展规划、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可行性论证,从法治层面提出防范法律风险、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健全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将律师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应急处置过程中依法采取应急措施,推动律师队伍积极融入主动创稳行动。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法律服务“助企纾困”行动

9.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聚焦“三区3镇30村”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团专业优势,通过多种形式,主动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0.深化企业法律服务深入落实《关于组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法律服务团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万所联万会”长效合作机制,以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等方式,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实施公益法律服务“暖心关爱”工程

11.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坚守人民律师定位,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积极参与信访、代理申诉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等工作,将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诉讼辩护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起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2.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法》,推动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民乐县2023年涉农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军人家属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让群众享受更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13.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结合“三官一师”进网格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主动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实施律师行业“明纪清风”工程

14.严肃处理违规违法执业行为。加强律师执业监管,持续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成果,进一步细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负面清单,对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查核实清楚后,及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处理。联合法院、检察院建立离任人员申请执业、办理案件等身份核验系统预警机制,严格离任人员从业限制管理,严防利益勾连和利益输送,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15.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公、检、法、司、律常态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联合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定期组织同堂业务培训,合力构建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协作关系。协调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在全县实现人口信息、不动产及动产信息、企业登记信息等信息查询的便利化,为律师执业提供查询便利。

16.强化律师工作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广大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讲好律师故事,传播律师声音,扩大律师工作社会影响力,提升全县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美誉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统筹研究部署,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律师年度考核和律所检查考核、党建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系列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吸引力和影响力。要把开展专项行动同破解律师行业发展难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行动成效转化为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狠抓任务落实。县司法局要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考核督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注重挖掘工作亮点特色,定期开展评先选优,大力表彰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引导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发展实践中,为建设法治民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律师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