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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事指南

索引号 620722027/2022-0004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2-05-16 11:10:21 是否有效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人

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二)申请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7.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8.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9.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10.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11.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12.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13.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14.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15.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理依据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2011年4月22日修正)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的依据

1.许可条件的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2.申请材料的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二十一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第二十三条实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按照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并按规定审核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核查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属于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核查申请人的驾驶经历。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不需要考试的,一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实施机关

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四、办件类型

本许可事项为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二)政策和技术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和技术限制。

(三)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

(四)禁止性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5项至第7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申请书格式以甘肃政务服务网民乐子站公布的电子文本为准。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M;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并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甘肃政务服务网民乐子站统一申报系统。对可以使用电子章的申请材料,应确保该文档完全加密,无法进行其他修改。申请材料序号前面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为纸质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表所提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不得涂改,照片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体检表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申请材料目录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一式一份。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原件),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7张(原件)。 

5.属于增驾的,提交本人驾驶证(原件),正副本齐全。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每证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