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1/2021-00051 | 发文字号 | 民司发〔2021〕3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20 10:14:01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民乐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行政处罚和营商环境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2份,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其中《民乐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民政发〔2019〕42号)中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相符合,建议废止。其他文件均无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内容,均无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不适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