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1/2021-00033 | 发文字号 | 民司发〔2021〕10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19 09:37:33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总体、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情况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了填报,现将分析报告及填表说明随文上报。
附件:1.《民乐县司法局2020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年报分析报告》
2.《民乐县司法局2020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年报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