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府文件>>按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53/2023-00100 发文字号 民财监评〔2023〕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6-21 11:03:5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能力建设,做好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甘财预函〔2023〕39号)转发你们,请各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各镇要以本次绩效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大力提升资金监管能力水平,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和科学性。

联系人:董永鹉   4455404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