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3-00100 | 发文字号 | 民财监评〔2023〕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1 11:03:59 | 是否有效 | 是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能力建设,做好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甘财预函〔2023〕39号)转发你们,请各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绩效考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
各镇要以本次绩效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办法,大力提升资金监管能力水平,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和科学性。
联系人:董永鹉 4455404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