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3/2024-00144 | 发文字号 | 张环民发【2024】6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2 18:50:00 | 是否有效 | 是 |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创新执法监管方式,认真落实“专人专责专企业”责任,坚持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两促进”,推动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双提升”,着力夯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基础,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生态民乐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一、突出工作重点,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扎实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监督执法。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对辖区内化工、建材、机动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窑炉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控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配合开展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督促限期完成达标排放治理任务。同时,配合做好扬尘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恶臭异味、餐饮油烟等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强县级派员队伍,按照上级安排,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2024年全国大气强化监督帮扶、统筹强化监督等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不断加强涉水环境污染监督执法。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工业园区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配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等技术,提高溯源执法水平,引导线下精准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排查整治环境违法问题等工作。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境内洪水河等流域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协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办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攻坚力度。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监督执法,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强化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侵占、毁坏或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农膜回收、再利用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利用渗井、渗坑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配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执法检查力度。
(四)从严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监督执法。严格监管重点行业固(危)废处理处置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铅酸蓄电池收集及转移试点开展执法检查。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管理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和涉废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违法犯罪行为。配合落实新污染源治理行动方案、重点涉危企业电子标签监管等工作。
(五)认真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紧盯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深入抓好相关企业环境问题“回头看”和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已完成问题整治的企业发生反弹。重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时限要求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各类整改任务科学、依法、全面、彻底整治到位。继续做好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后续办理、跟踪督办和验收销号工作,避免整改成效反弹。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提升专项执法行动质效
(六)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检验监测、环评、自动监测运维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强部门协作,落实线索移交、专案查办等机制,对媒体披露、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联合查办,发布打击第三方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形成严惩重罚的强力震慑。
(七)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深化联合部署、联合执法、联合查办工作机制,联合检察、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提升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量化的“两打”案件指标,紧盯重点案件查办,加大移交移送力度,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严厉查处危险废物和自动在线检测领域违法行为。
(八)积极推进关键领域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上级交办问题核查和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反排污许可制度行为。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涉ODS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建设项目“周对接、月跟踪、季督察、年验收”监管要求,全面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及时查处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13类生态保护执法类案件,深入推进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签订的《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九)高质量开展区域交叉监督帮扶。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派员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跨县(区)化工、污水处理、水电、建材、冶炼、矿山、规模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交叉帮扶检查,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选派全县级执法骨干,踊跃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在4月至10月组织开展的交叉监督帮扶工作。
三、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夯实生态环境执法基础
(十)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全员、全年、全过程”的练兵总体要求,高标准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按照市局制定的大练兵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理论和现场实操的考核应用,实现大练兵指标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全面挂钩。7月份,参加全市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全面展示和检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练兵成效。
(十一)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学习、全面执行新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文书制作指南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配套文件,提高一线执法的规范性、科学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细化完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法律专家或执法骨干全过程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规范应用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对全县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按照“制作—录入—评查—上报”的程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十二)优化日常监督执法方式。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严格落实年度监管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执法检查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做好公开监督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执法联动,及时做好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研究推动解决衔接难点问题。落实柔性执法相关要求,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措施,依法开展轻微免罚工作,定期调整公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认真落实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奖励、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强化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行政执法人员每月人均任务数不少于7条,执法人员活跃率达到100%。
(十三)强化信息化监控系统应用效能。依托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环保用电监控、企业环保重点位置视频监控为主的非现场执法体系,推动实施全面自主标记和自动监控异常电子告知督办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升级全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力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应装尽装,保证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以上。对自动监控设备长时间不正常运行、数据失真、虚假标记以及伪造篡改数据等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强非现场执法制度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动态衔接。
(十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全县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绿色发展”系列宣传活动,向企业定期发放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总结提炼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亮点及成效,及时报送执法工作动态、大练兵工作进展、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参加监督帮扶故事等宣传信息。
四、加强综合管理,狠抓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十五)全面加强机构规范化水平。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县级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通过上级部门现场验收。进一步规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配齐急需紧缺的执法装备。
(十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培训方式,结合重点行业监管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全面配合省级动态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执法领军人才库、执法骨干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入库,推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着力加强信息化执法监管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污染源自动监测、无人机等信息技术手段,精准发现和及时处置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七)持续提高管理制度化水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现场执法规范性、案卷办理质量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执法人员激励保障力度,推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落实。
(十八)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等问题,把纪律和规矩防线延伸到监督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保持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