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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620722063/2024-00005 发文字号 张环民字〔2023〕17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09 14:50:00 是否有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2月24日,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0天,优良率为90.4%。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地表水国家生态绩效考核断面双树寺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城区总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49个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及核与放射源辐射事故。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民乐县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制度》《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组延伸民乐县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方案》《民乐县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多项重要制度文件,持续对第一、二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新问题不发生、旧问题不反弹。紧盯全县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逐项逐条验收销号。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精准掌握问题底数,切实消除问题存量,有效遏制问题增量,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抓好整改整治,确保达到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

(二)巩固提升整治成效,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保护与建设,全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进一步减轻祁连山生态承载压力,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果,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强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积极参与开展甘肃张掖·青海海北2023年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按计划完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入山登记制度,设立警示标志,全面封闭进入林区道路,禁止无关车辆和游客进入。按季度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年度资料收集和考核指标内容审核工作。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定印发《民乐县配合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民乐县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涉及问题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按照程序全力开展配合保障工作。督察期间,共向督察组报送7批次18项调阅资料,交办我县群众举报问题9件,现已办结验收销号4件,阶段性办结5件。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控建设施工领域扬尘污染,全面落实“六个100%”防尘抑尘措施。加大在用锅炉综合整治力度,申请奖补中央大气资金500万元,完成供热中心第一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秸秆、枯草、农膜等禁烧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四烧”行为。扎实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全县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二是持之以恒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和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完成新天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积极推进南古镇城东村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污泥处置监管,确保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污泥转运、处置三联单制度,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三是坚持不懈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申请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240万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全县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国家和省上控制指标,化肥利用率达到40.3%,农药利用率达到41.3%,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8%,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五)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落实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综合应用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5起,处罚金额26.9万元,做实做细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受理的30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环评办理,完成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22项,正在编制13项,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已备案10项,无需办理环评手续80项,审批报告表项目16项,指导备案登记表项目62项。

(六)突出科学精准治污,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照计划按年度有序推进县级监测站点基础能力建设;制定《2023年民乐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地表水考核断面双树寺水库、洪水河入境断面、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化工园区周边地下水及上半年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任务;根据《民乐县声功能区划技术报告》,完成县城建成区噪声点位布设及现场核查工作,配合市监测中心完成噪声监测工作;紧盯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及时上报沙尘天气剔除报告,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完成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全县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监测频次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填报自行监测系统,自测率、上传率均为100%。

(七)全面推进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编制全县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建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管理机制,助力“零碳城市”示范创建,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持续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执法监管,严格遵守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守好门,至目前未违规审批过“两高”项目。做大做强绿色环保产业,印发实施《2023年全县绿色环保产业链发展方案》,积极对接国家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争取更多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八)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绿色生态浓厚氛围。印发实施《民乐县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方案的通知》,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倡议书、制作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常态化的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率显著提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系列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推动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引导全民增强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着力形成人人参与、全社会动员的良好宣传氛围和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全县生态环境脆弱,降水偏少、冬春季节沙尘天气频发,大气主要指标基数下降空间有限,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难度较大。二是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企业环保守法观念淡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不规范。三是机构改革后,核定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无法满足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需要,经费审批拨付日常工作繁琐、成本增加,事权职能进一步扩大,人少事多“小马拉大车”的局面日益凸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水污染防治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提升“三大行动”,深化工业、燃煤、交通运输、扬尘及其他污染物治理,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精准管控能力,有效降低PM2.5、PM10浓度,全力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抓好重点河流污染防治。

(二)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彻底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各类问题整改整治“回头看”工作,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回头看”、逐项逐个“过筛子”,扎扎实实对问题整改工作反复进行再核查、再巩固、再提升,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按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要求,高标准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做到立即整改、全面整改、高质量整改,确保达到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经得起检验。

(三)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强化常态化监管、加强动态性修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整治、长效化保护的制度机制,强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开展“回头看”,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红线,确保整改旧的问题不反弹,新的问题不发生,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果,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四)认真谋划县域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深入分析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导向,重点围绕全县水、气、土污染防治还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积极谋划争引向上对接争取补助资金,力争更多项目纳入省市盘子。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乡镇分散式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建设工作,尽早发挥节能减排效益。持续开展“民乐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尽早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水源地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措施,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严惩超标排放行为。

(六)全力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力做好“最多跑一次”、“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多方掌握项目信息,帮助提供环评文件编制需要的监测数据、政策文件等基础资料,做好各类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提升环评审批效率、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办事依据、办理结果、办理时限等内容全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按计划开展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按季度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做好农田灌区和“千吨万人”监测任务。紧盯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空气质量报,为全县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数据支撑。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