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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63/2023-00339 发文字号 张环民发〔2023〕16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2-19 10:49:19 是否有效

一、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出击,引领全民参与监督和学习

通过进单位、进企业,组织召开环境信用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法人和环境管理人员诚信意识与信用工作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企业QQ群、发放宣传单、现场告知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布环境信用监管信息6篇,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社会氛围

(二)严格程序,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9天“双公示”制度,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9天内,及时、全量将详细信息在“双公示”平台上进行录入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2023年度全局在“双公示”平台共做出并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事项15项,行政处罚决定事项5项。同时,将以上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同步至“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后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民乐环保”专题专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评价,积极引导行业守信经营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发挥信用建设的积极作用,民乐分局对监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截至目前,从“双公示”系统同步至“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平台”的37个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据《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指标》(2021年版),确定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等级,均为B级。对信用较好、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四)多方联动,集中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工作

为发挥环境信用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企业复产复工中的积极作用,民乐分局对本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对象,进行一对一通知、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达到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在“信用中国”平台上共完成2家企业3个环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同时,影响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响应学习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知识,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当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相继开展,生态环境部门人少事多矛盾十分突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投入不足。二是激励和约束手段弱,由于双随机等环境监管体制的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惩戒缺乏刚性约束,环境保护失信惩戒大多停留于名单的发布,生态环境部门本身并没有有效惩戒手段。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后,无论处罚事由和金额的大小一律自动同步到信用甘肃(张掖)实施信用惩戒,导致信用惩戒打击面过大,而根据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被行政处罚的企业都需要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三、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实信用建设工作人员;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在信用建设平台上填报更新数据,继续通过对失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公示,另一方面,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努力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