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5-00032 | 发文字号 | 民政发〔2024〕72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17:44:17 | 是否有效 | 是 |
2024年,民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常态化学法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8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期,采取专题辅导、专家教授理论阐释等方式,对4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促进政策理论与法治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11个镇(社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67个部门单位8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年终述法,实现了述法全覆盖。三是高质高效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下发《2024年民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核范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跨县通办”“跨区通办”“全程网办”“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免证办”等改革,为企业和群众一次性集成办理服务事项1703件。建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专职和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员兼职帮办代办制,引导群众通过甘快办APP和自助终端申报办理事项,“一窗办”“掌上办”“就近办”水平持续提升,网办率达99.98%,好评率达100%。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和抵押登记事项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即取,企业开办登记证申领由1个工作日压缩至0.5天。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年度抽查计划,积极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的转变,确保日常监管“不越位”,重点领域监管“不缺位”至目前,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24个,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20个。制定抽检计划48个,发布抽检任务75个,抽检对象401户,已检查396户,移动端APP使用率为98.50%。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民乐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发挥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5个法律服务团作用,开展“一站式”“菜单式”法治体检活动24场次,审查企业合同36份,帮助企业梳理排查法律风险13个,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民乐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破除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今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定《民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采取“部门初审+司法局再审+政府决策”的审查模式,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38件、规范性文件3件、协议合同14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57条。开展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共梳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6项。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根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工作要求,我县17个县委部门及群团组织,25家政府组成部门及10个镇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清理核查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为53个执法主体资格证到期的执法单位换发资格证。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探索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组织各执法单位梳理柔性执法事项清单540余项,梳理执法事项清单3756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成立民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民乐县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牢牢把握“五个落实”工作要求和“12591”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强力启动、稳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编制3个,启用“民乐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由县司法局承担具体职能,积极向财政争取计划将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纳入2025年本级财政预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 “线下”培训+ “线上”课堂的方式,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950人,培训合格率达99%,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02名拟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开展资格审核认证,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四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攻坚年行动”。深化拓展行政复议改革,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依法积极受理。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构建调解和解“五步问诊法”化解矛盾争议,坚持“能调尽调、应调必调”,提高调解和解率。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复议人员集体研究的三级办案模式,召开案件讨论会12次、听证会4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办结33件,无经复议后败诉案件,办案准确率达100%。
(五)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民乐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民乐县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文件,创新实施“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194场次,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普法账号,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调整配备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法治讲座76场(次),发放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8000多册。积极推行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建设,建成法治公园2个,法治一条街12条,法治广场4个,法治长廊4个,法治宣传专栏6个。二是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巩固深化“四级七天”“一碗奶茶”等特色调解模式,全面推行乡镇一月一排查,村(社区)半月一排查,小组一周一排查的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模式,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35件,调处成功1198件。创新打造“行业调解+赋强公证”的金融纠纷治理新模式,在公证处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195件,调解成功156件,调解后办理赋强公正123件,推动金融纠纷快速化解提速增效。争创南古司法所为全省“样板”司法所、南丰司法所为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全力打造县域人民调解品牌。三是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做实“法援惠民”工程,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助力农民工”活动,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多条“绿色通道”,创新实行“五个优先”“五个当天”便民措施,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429件,开展上门援助8人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实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办理公证事项581件。
(六)加强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各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2件,政协委员提案59件。制定《2024年民乐县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强化监督合力,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与互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督促执法单位自查案卷1337宗,集中评查案卷240宗,发现问题18条。二是加大政务服务公开力度。在民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涉农政策、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卫生健康、义务教育、食品药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5997条,监管的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34个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0165条。三是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印发《民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工作计划》,持续开展“信易+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并将信用修复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纳入全年重点事项清单。今年以来,累计归集信用信息数据17余万条,为企业提供帮办服务1168次,指导帮助6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努力打造守信重信护信的发展氛围。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一是夯实根基固底盘。制定出台《民乐县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年行动方案》,创新实施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头雁工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期,在电视台开通“普法面对面”栏目,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夯实举措强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法治建设暨“八五”普法督查工作的通知》,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充分发挥考核和督查“利刃”作用,6月份组建由县级领导带队的4个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以查促整改,以查促提升,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夯实服务促优化。聚焦法治领域“急难愁盼”,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推出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建立全省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调度机制,组建由四个协调小组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镇和部门单位全覆盖开展法治督查2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乡镇赋权行政执法问题较为明显,全县赋权乡镇行政执法事项138项,但乡镇承接执法的能力与准备不足。二是普法依法治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较少,培树的法治宣传教育典型和经验做法较少,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及下设四个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基层完成法治建设的督办和指导力度还不够,法治督查、案卷评查等工作缺少专业人员。四是法律服务形式主要以“坐等上门”为主,在“主动登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上做的还不够到位,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法治队伍建设、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形成“关键少数”学法、讲法、考法、述法、用法“五位一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工作闭环。探索组建法治督查队伍,采取“书面通报、闭环整改、回头看”三步走督查整改模式,全面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包联指导,全力抓好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工作的攻坚突破,积极打造特色亮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真正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审查人员初审--股室研讨复审--分管领导主持会审”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决策审查、出具意见及反馈等一套审查流程,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力度,完善主管部门与乡镇执法协作机制,开展“场景式+授课式”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增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复议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执法案件,同步移交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审查,“以点带面”形成监督闭环,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落实《张掖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供给,开设企业接待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将法治体检与“万所联万会”“同心护企·法治安商”等特色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以工程建设、新业态、民生项目等领域民营企业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行政复议进园区、企业”“法律进企业”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打通助企纾困解难“最后一米”。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照《张掖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点对点发布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报、案例发布、履职评议、责任追究、媒体公益普法“五项制度”,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加强行政执法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媒体宣传、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解读近年来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设“法治直播间”,定期安排相关部门(单位)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政策法规宣讲、以案说法解答直播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法治督查考核。研究制定法治督查年度计划。做好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终期验收工作。重点围绕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年—2027年)》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迎检工作。针对公安、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质量督查,督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严格落实《张掖市法治建设季度考评指标细则(试行)》,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