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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落实民乐县碳达峰重点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3-00281 发文字号 民政发〔2022〕8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14 15:03:45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单位: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2〕8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县落实的重点任务予以分解(详见附件1),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碳达峰各项重点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做好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碳达峰工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全力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决扛起碳达峰工作责任,根据任务分解,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全力推动落实。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协调,紧密衔接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积极承担相对应的工作任务,切实把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强执行、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强化监督考核,提升工作质效。将碳达峰相关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法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持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