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6/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民政发〔2023〕89号 |
关键词 | 双水源、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0-25 17:57:42 | 是否有效 | 是 |
市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州政府所在县区和其他县区应积极开展水量、水质符合条件的第二水源建设工作,分别于2020年、2030年实现‘双水源’,并实现联网串供,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前”的要求,我县通过现场勘查和论证,初步确定将双树寺水库地表水作为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地,同时积极开展备用水源地审批前期工作,目前已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开发局水文地质勘察院编制完成《张掖市民乐县双树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请市政府予以审定。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