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5-00088 | 发文字号 | 民政办发〔2025〕35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5-05-25 17:22:43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38号)和《张掖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若干措施》(张市统〔2024〕16号)要求和市、县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镇统计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杨彩萍等以下10名同志为乡镇专职统计员。
南丰镇人民政府:杨彩萍
永固镇人民政府:张玉舜
洪水镇人民政府:王 静
民联镇人民政府:刘雪虹
三堡镇人民政府:赵婧璇
六坝镇人民政府:华国庆
顺化镇人民政府:祁玉婷
丰乐镇人民政府:葛 霞
新天镇人民政府:杨雁茹
南古镇人民政府:寇玉满
以上同志工作岗位变动时,需事先征求县统计局意见,并按照“先进后出”原则,做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