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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杨彩萍等10名同志为乡镇专职统计员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5-00088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5〕35 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5-25 17:22:43 是否有效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38号)和《张掖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若干措施》(张市统〔2024〕16号)要求和市、县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镇统计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杨彩萍等以下10名同志为乡镇专职统计员。

南丰镇人民政府:杨彩萍

永固镇人民政府:张玉舜

洪水镇人民政府:王

民联镇人民政府:刘雪虹

三堡镇人民政府:赵婧璇

六坝镇人民政府:华国庆

顺化镇人民政府:祁玉婷

丰乐镇人民政府:葛

新天镇人民政府:杨雁茹

南古镇人民政府:寇玉满

以上同志工作岗位变动时,需事先征求县统计局意见,并按照“先进后出”原则,做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