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4-00184 | 发文字号 | 民政办发〔2024〕6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08-17 09:42:48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民乐县农村教育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民乐县农村教育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
民乐县农村教育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
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协调推进,一些中小学校因生源明显下降、办学效益较低等原因撤并,教育布局结构随之调整,导致部分中小学校舍闲置。为有效盘活闲置教育资源资产,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2011年以来,按照教育改革相关要求,我县稳步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布局的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趋于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与此同时,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闲置校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集体是闲置学校的管理者,也是盘活利用的受益者。调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县172个行政村共有中小学175所,闲置校园校舍146所4276间,占地面积322亩。闲置校舍通过村集体公共化和社会化利用64所1901间,拆旧复垦2所,未得到合理利用的学校80所2375间。盘活利用好闲置校舍,可以避免教育资源闲置浪费,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原则
(一)以镇为主,分类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闲置校舍盘活利用以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行政区域内闲置校舍规划利用,因地制宜提出科学合理的盘活利用方案,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依规处置,稳步推进。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必须程序合法合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对于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闲置校舍先行盘活利用;对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权属不完整的闲置校舍,应明确产权后再加以盘活利用。
(三)集体优先,分类盘活。闲置校舍盘活要优先用于村级公共事业发展,可依据实际情况,将其改建为村级办公场地、活动室、养老院等公益性场所,使其继续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对于房屋陈旧,基础设施不完善,利用价值不大的闲置校舍可根据情况拆旧复垦,使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三、目标任务
以盘活为重点、以利用为方向,全面摸清全县现有闲置校舍基本情况,建成闲置校舍要素数据库,多形式、分步骤盘活闲置校舍。各镇要将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后被撤并停办的农村校舍,包括学校的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全部纳入本次盘活利用范围,今年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每镇选择2—3个村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任务。
四、组织实施
(一)深入调查,分类处置(2024年8月15日—8月31日)。根据张掖市教育局等8部门转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先处置、后盘活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1.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由县教育局牵头,各镇、村配合,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县域内所有闲置校舍逐校逐幢开展摸底调查,分类别目摸清各村闲置校舍的位置、数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修建时间、结构类型、产权归属等详细情况,形成闲置校舍全要素数据进行登记造册。对无法维修利用的校舍,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并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清理。
2.依法依规,厘清归属。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处置闲置校舍,由县教育局向县财政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对于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闲置校舍先行予以处置利用;对于长期归教育部门使用,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手续不完整的闲置校园校舍,应及时明确产权、完善手续,同步推进处置利用;对于产权归属不明晰且查证和确权难度大的闲置校园校舍,应积极加强沟通、创造有利因素,推进先利用后处置。
3.一村一策,分类移交。对摸排的闲置校舍分类明细产权归属,属于村集体投资建设的闲置校舍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属于上级捐赠、项目等形成的闲置校舍,按照归属依照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做好移交和登记;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未能明确产权归属的闲置校舍,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归属移交相关单位盘活。
(二)因地制宜,盘活利用(2024年9月1日—10月31日)。对教育部门移交的农村闲置校舍应当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养老需求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要素,实施分类盘活利用。各镇要制定相应的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方案,健全组织机构,重点摸排乡村旅游区村、集镇集中村、农家乐特色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美丽田园综合体周边村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的闲置校舍。摸排完毕后,确定以重点村为试点,率先开展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
1.鼓励开展公共化和社会化利用。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观能动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村情实际,对闲置校舍进行整合利用。可以引导村集体整合现有资源,优先利用闲置校舍完善村级党建引领阵地建设、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农村社区文化中心、公共卫生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也可以支持社会资本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校舍开办健康养生基地、老年娱乐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
2.鼓励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针对房屋质量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闲置校舍,支持立足乡村特色,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将闲置校舍进行盘活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积极引入投资主体进行开发经营,或者借助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由村集体公司自主经营,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民俗展览、康养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3.鼓励发展农业产业服务项目。鼓励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引导有意愿、有实力、有责任的返乡创业大学生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利用闲置校舍开办工厂,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创意办公、电子商务、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4.拆旧复垦盘活处置。对于房屋陈旧、区位优势不明显、盘活利用价值之不大的闲置校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进行拆旧复垦。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可通过流转、入股等方式实现闲置校舍盘活利用,所得收益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搭建平台,宣传推介(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镇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广泛搭建宣传推介平台,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平台,注重手机客户端营销,借助其影响力、传播力和客户群体,为闲置校舍寻找适宜的投资人和承租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各镇)
(四)总结验收,规范管理(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闲置校舍盘活过程中,各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县推广,2025年全面完成盘活闲置校舍任务。在推广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后续管理工作。加强租赁管理,规范闲置校舍租赁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完善合同主要内容,确保不发生矛盾纠纷。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闲置校舍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在盘活闲置校舍的过程中集体资源资产不流失。加强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级组织要发挥矛盾调解主体作用,及时处理闲置校舍盘活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民乐县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盘活利用闲置校舍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同时,组建专家团定期、不定期指导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推进。各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抽调人员、扎实推进,确保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负责闲置校舍的摸排登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农村闲置校舍及闲置资产权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参与闲置校舍的规划利用及项目宣传推介;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闲置校舍土地的用地、规划手续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开展闲置校园校舍的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的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做好闲置校舍盘活利用改造指导、鉴定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闲置校舍处置情况的审计监督,防止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喜爱闲置校舍是否具有保护价值进行摸排盘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负责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提供平台服务,依法依规保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音视频资料和见证档案。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镇要根据实际,利用财政、税收、产权等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闲置校舍盘活利用。鼓励金融机构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融资、授信、增信服务,提供急需的金融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优先安排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加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闲置校舍合理利用。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并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总结提升。各镇在充分摸排的基础上、精心选择闲置校舍盘活利用重点村,加强规划和策划,采取符合本村实际的有效措施,加大盘活利用力度,确保闲置资源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全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为面上推广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附件:
民乐县农村闲置校舍盘活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展兴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连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穆尚余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建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建学 县财政局局长
赵生贵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大龙 县住建局局长
钱雪燕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培爱 县审计局局长
宋晔儒 县林草局局长
杨向荣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 韬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主任
吕 锋 南丰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 亮 永固镇人民政府镇长
陶得东 洪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玉国 民联镇人民政府镇长
姜 浩 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秉林 六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龙清 顺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积霞 丰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兴举 新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述臻 南古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连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农村闲置教育资源盘活利用日常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农村闲置教育资源盘活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