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府文件>>按公文种类分类>>民政办发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4-00180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4〕5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7-27 09:39:35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县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根据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甘商务流通发〔2021〕280号)和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县商贸行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农村物流配送及电子商务“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推进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提档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立足县域商业网点布局现状和区域发展特色,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10个镇和乐民新城商贸中心11个,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95个,推动农产品上行。到2025年底,全县具备条件的镇、村实现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100%、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达100%、农村电商服务100%覆盖,在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改造升级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依托县城繁荣商圈街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实施商业建设项目,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进一步丰富消费业态、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消费模式、优化消费环境,辐射带动百货零售、特色餐饮、购物广场、文化娱乐等商旅文体业态集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充分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依托各镇现有体量较大、服务较全的商业网点,通过完善冷藏、陈列、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在南古、六坝和洪水等10个镇和乐民新城改造提升11个乡镇商贸中心,进一步优化生活服务供给,使乡镇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快递服务等生产生活消费需求。鼓励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下沉乡镇开设网点,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发展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县邮政公司

3.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加强对农村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传统商业网点的标准化改造,按照商品单品不低于100种的标准,改造提升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95个,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快递代收、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各镇、县邮政公司

(二)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一批镇村快递物流站点,进一步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

1.改造升级县级物流中心。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整合快递分拣业务,集仓储、运输、配送、信息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购置自动化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优势,将分散的物流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实现传统物流的现代化、专业化、集约化提升,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

2.推动镇级网点共建共享。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依托,建设改造10个镇和乐民新城物流快递站点,整合邮政寄递、电商站点、交通运输等设施和功能,搭载日用品消费、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共同配送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形成上下衔接、左右互通的物流网点中枢,为农村提供便捷物流快递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县邮政公司

3.完善快递物流末端网络。结合村级便民商店提升改造,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具备代收代投、电商交易、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功能,打通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联社、各镇、县邮政公司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鼓励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乐民新城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优化农资产品供应和使用结构,加大有机肥等新型肥料、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的采购、供应,不断扩大绿色农资供应覆盖面。发挥电商平台、商超等线上线下营销网络优势,加强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拓展品牌农特产品销路。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各镇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

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提升”工作定位,补齐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短板,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机制,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保障农产品顺利进入城市市场,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冷链物流等,打通本地“微循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带动农民增收。

1.推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电子结算、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消毒、公厕、污水杂物处理、公共卫生、停车等配套设施,优化完善承载服务功能,补齐发展短板,打造农产品专业市场交易平台,加快形成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运输集散地和中转站,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各镇

2.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充分利用兰洽会、绿博会、进博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组织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赴国内一、二线城市开展农特产品专题营销推介会。接续加强同已对接展会的延伸对接,畅通信息交换,拓展销售渠道。推行“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电商平台”等长效盈利模式,积极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与电商协会、龙头电商企业和线下电商体验馆合作,通过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直播平台开启直播或发布短视频,吸引线上流量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依托县镇村物流网点,加快农特产品进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经销企业和大型超市,进一步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供销联社、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聚焦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集中执法力量,严格制度约束,加强市场监管,解决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不高、标准要求不严、经营场所不规范等问题,改善县域消费环境,确保居民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

1.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在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环境。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大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指标的检验,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2.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饮用水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省财政厅下达民乐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546万元,以奖补方式撬动社会投资,支持县域商业建设。按照《甘肃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改造、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项目予以奖补。

(一)建设改造11个镇级商贸中心。主要支持镇级商贸中心进行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等内容,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40%的标准予以支持,拟补助金额上限286万元。

(二)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0个镇和乐民新城物流快递站点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末端网络。重点支持配送中心、物流快递站点作业场地建设改造、设施设备购置、配送车辆购置、服务功能提升等内容。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40%的标准予以支持,拟补助金额上限220万元

(三)推动农产品上行重点支持农产品上行运营中心建设改造,升级开发农产品供应链系统,建立农产品基地、分拣、打包、冷藏、配送等全链条发展模式,配置车辆、货架、周转筐和托盘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按照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25%的标准予以支持,拟补助金额上限40万元

五、实施步骤

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设计规划、推进实施、巩固总结三个阶段分步完成建设任务。

(一)设计规划阶段(2024年1月-20246月)

成立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组织企业申报实施项目、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实施方案及实施项目等信息,并报省、市商务部门备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0月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利用新民乐APP、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重要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聘请第三方在项目前期进行可研、初设、评审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定期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审核验收、结算、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甘肃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施动态情况和相关审批程序,分阶段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预期目标实现。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针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绩效评估,总结项目建设成功经验,不断补齐短板,多领域复制推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并做好国家、省、市综合验收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协调组织;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标准和《实施方案》内容,立足实际,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管,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会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加强资金监管,经审核通过并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审核验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执行,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统计;做好资料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