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29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18:08:26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小麦种植补贴资金(含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种粮农民权益,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现就《民乐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小麦种植补贴资金(含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调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稳定种粮收入,严防套取骗取补贴等腐败问题,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可靠,规范资金发放流程,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二、补贴对象、范围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小麦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民用水者合作组织、用水户)。
(二)补贴标准与资金总额。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民乐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民农领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下达小麦种植补贴资金(含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项目资金2600万元,按全县小麦种植面积每亩补助100元。
三、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落实“党政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包村干部、村干部逐地块核实面积,确保数据真实。
(二)规范补贴发放流程。 严格执行“公示—审核—发放”程序,补贴到户需在村组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因操作不规范引发信访问题,由属地镇负责化解。
(三)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市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规定,精准识别种植主体,确保补贴直达实际种粮者,杜绝截留挪用。
(四)规范资料报送。各镇需提交《小麦种植补贴发放花名册》公示影像等资料,农业经营主体需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确保资料完整合规。
四、政策意义
该方案旨在通过对实际种粮者进行资金补助,稳定小麦种植面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同时强化资金监管,严惩虚报冒领行为,从源头防范腐败风险。各镇、村需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为全县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