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20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5-13 19:47:44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积极引导农民自觉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质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面积的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范围
(一)补贴标准。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964万元。全县发放补贴面积共1073063.51亩,亩均补贴64.9元。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提升和保护耕地地力。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