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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乐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工作机制》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87/2025-0006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2-08 14:45:59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提出“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理念,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2023年又启动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省上出台了《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指引》为我县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参照依据。

从县域层面看,我县有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传统高危行业,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从全国总体安全形势分析近十年事故案例,发现同类事故在同一行业反复发生的情况较为突出,反映出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等问题。同时,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支撑薄弱等客观因素也制约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基于此,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建立常态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隐患整治机制,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指引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屡查屡犯”的顽疾。

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起草了《民乐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初稿,为使方案内容更完善、更实际和更科学,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多次讨论研究,逐步修改完善方案相关内容。同时于2024年12月26日向相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制定本《机制》。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指引》,县安委会印发《民乐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同时参考借鉴了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

    三、出台目的

    《机制》的制定实施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推动安全理念根本转变通过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扭转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侥幸心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主动转变。

    二是构建事故防范长效机制针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对模式,建立“事故警示—对照检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工作模式,防止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机制》明确划分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分级通报、考核问责等措施,解决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最终目标是实现“三个转变”隐患排查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安全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事故防范由应急式向常态化转变,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四、重要举措

    《机制》包含九项核心内容,构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工作体系:

(一)建立事故案例库

    县安防委办统筹建立全县统一的事故案例库,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领域案例收集整理,时间跨度覆盖近十年。案例呈现形式包括文字资料和视频两种,其中视频材料要求通过监控录像、三维动画等技术手段还原事故过程,增强视觉冲击力和教育效果。案例库内容不仅包含事故本身,还延伸至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举报政策等,形成“一案多教”的资源体系。这一设计解决了以往警示教育材料零散、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为常态化教育提供了资源支撑。

(二)规范警示教育内容

    明确警示教育必须包含的五大要素:事故基本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情况、行业整顿措施和防范要求。特别强调内容的合法性,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平衡了信息公开与权益保护的关系。这种标准化要求避免了警示教育流于形式、“蜻蜓点水”的现象,确保教育内容既全面深入又合法合规。

(三)创新教育传播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策略。线上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覆盖面;线下通过会议、展板、宣传册等形式增强渗透力。教育对象实现“三个全覆盖”同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这种立体化传播模式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使安全警示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

(四)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各方教育责任:属地政府负责辖区统筹,行业部门抓本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警示教育纳入三级安全培训体系,并建立重大事故即时响应机制,确保“事故不过夜、警示及时达”这种制度安排使警示教育从临时性活动转变为持续性工作,嵌入安全生产各环节。

(五)实施隐患分级通报

    建立“县—部门—企业”三级通报机制。县安委办汇总各级监管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管辖权限分级通报。通报内容包括隐患描述、整改要求等,同时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既保证警示效果,又避免不当影响。企业层面要求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个岗位,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态势。这种透明化做法打破了信息壁垒,使企业能够对标对表开展自查。

(六)深化举一反三自查

    行业部门要分析本领域共性问题和反复隐患,从管理、技术等方面剖析根源,指导企业系统性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建立“排查—分解—整改”的工作链条,明确责任到车间、班组。这种“解剖麻雀”式的工作方法,推动隐患排查从表面问题向深层次原因延伸。

(七)强化闭环整改管理

    实行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单位、定时限、定预案。一般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建档管理,整改完成后由监管部门验收销号。这种闭环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查而不改、改不到位”的问题,确保隐患真整改、真消除。

(八)完善内部考核机制

    要求企业将举一反三排查纳入双重预防机制,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员工隐患排查奖惩制度,通过培训提升发现隐患能力,将排查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这种制度设计激发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形成良性激励机制。

(九)严格监管执法

    监管部门采取“差异化”执法策略:对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的企业以指导为主;对敷衍应付、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从严处罚。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既鼓励企业自我纠错,又保持必要威慑力。

    五、注意事项

    在《机制》实施过程中,需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把握政策界限事故案例公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涉及敏感行业的事故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脱敏处理。

    二是注重实际效果避免警示教育“一刀切”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特点,采取差异化教育方式。对文化程度较低的从业人员,应多用视频、漫画等直观形式。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对涉及特种设备、危险工艺等专业性强的问题,要依托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避免企业因技术能力不足导致整改不到位。

    四是防止形式主义隐患排查不能简单追求“数量”要聚焦真问题、实整改。可通过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验证工作实效。

    五是关注中小企业针对小微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特点,行业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提供“定制化”指导服务,避免政策执行“上热中温下冷”。

    六、关键词解释

三管三必须”: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是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

    双重预防机制:包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体系,是构建事前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制度。

    “五定整改:指定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时限和应急预案的隐患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责任明晰、措施到位。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性制度。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3年起实施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聚焦深层次矛盾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

    《民乐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县域安全生产治理进入系统化、规范化新阶段。通过构建“教育—排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部门、企业应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