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5/2025-0002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教育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09:38:26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校园餐”安全作为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直接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甚至出现食品安全风险事件,损害师生权益。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纵深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改,结合民乐县校园供餐实际(全县43所学校食堂供餐,覆盖3.5万余名学生),针对以往管理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监管有漏洞等问题,起草《民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征求市场监管、财政、卫健等多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最终形成8章35条的规范性文件,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提供刚性制度支撑。
二、出台目的
《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三大核心目标。
一是筑牢安全底线。以最严格标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杜绝劣质食材、加工不规范等问题,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规范管理流程。明确从食材采购到膳食经费使用的全流程要求,解决责任分散、监管缺位、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三是提升供餐质量。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强化营养搭配、成本控制,让学生吃得安全、营养、实惠,回应家长和社会对“校园餐”的期待。
四是压实各方责任。通过明确部门、学校、从业人员等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立足“全链条监管、全闭环治理”,从8个方面明确具体措施,核心包括:
(一)压实多方责任,构建协同机制
明确教育、市场监管、卫健、财政、公安等部门职责。教育部门牵头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执法,卫健部门指导营养健康,财政部门监管经费使用,形成“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层层传导。
(二)规范食堂供餐,强化营养保障
每所学校配备专(兼)职营养指导员和食品安全员,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制定科学食谱,将营养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实现“餐饮育人”。
(三)严控食材采购,实现全程可溯
大宗食材(米、面、油等)公开招标采购,建立供应商“准入——评估——退出”机制,通过竞价、询价降低成本;实行“双人及多人验收”,严格复秤、索证索票。依托“陇上食安”等可视化平台,对食材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等环节全程数字化监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四)筑牢安全防线,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每日由食品安全员巡查操作规范,每周学校排查风险隐患,每月教育局调度整改情况。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应急演练机制,定期开展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演练,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五)规范人员管理,提升专业能力
明确食堂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六)严格经费监管,确保公开透明
规范膳食经费管理,设立专岗负责财务,建立风险预警和内控制度,杜绝虚报、冒领、挤占经费等问题。强制公开餐费收支、食材成本等信息,每月通过公示栏、家长群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家长委员会全程监督,可核查原始凭证,确保经费“取之于生、用之于生”。
四、注意事项
一是部门协同要“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衔接,避免“监管真空”,尤其在联合检查、问题整改等环节要形成合力。
二是学校自主经营要“稳”。学校需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其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避免因人员变动导致管理脱节。
三是经费监管要“严”。严禁将膳食补助用于食堂改造、厨具采购等非餐食支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伙食上。
四是社会监督要“畅”。学校需保障家长委员会监督权,及时回应家长疑问,通过“阳光公示”消除群众顾虑。
五、关键词解释
自主经营:学校直接管理食堂,负责食材采购、加工、人员管理等全流程,不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旨在避免“利润至上”导致的安全风险。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每日巡查、每周排查、每月统筹”,实现风险常态化防控。
全过程监管:依托数字化平台,对食材从采购到加工的每个环节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每个环节可追溯,是防范安全风险的核心手段。
膳食经费:包括学生餐费和营养膳食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食材采购、食堂能耗等直接与学生用餐相关的支出,严禁挪作他用。
《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扎紧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笼子”,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学校负责、社会监督”的校园餐治理新格局,切实守护好学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