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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民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25/2024-0029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12-13 10:48:30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纵深推进“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质量全链条监管、全闭环治理,切实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按照甘肃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聚焦整治“校园餐”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民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对一些建设性意见予以采纳。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有十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分总则、组织体制、食堂经营、食材采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膳食经费、突发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社会参与和监督检查和附则十章,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计3条,主要为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坚持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组织体制。共计8条,主要内容为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食堂经营。共计3条,主要内容为: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食堂全部实行自主经营,对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必须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员和食品安全员,加强餐饮育人建设与营养健康教育。

第四章,食材采购。共计3条,主要内容为:要求学校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依法对食堂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进一步完善食材竞价、询价机制,建立健全供应商退出和替补机制;严格落实食材双人验收制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可视化食堂运营监管等先进技术实现食材采购、称重验收、索票索证、后厨管理等全过程监管。

第五章,食品安全。共计3条,主要内容为:要求学校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六章,从业人员。共计3条,主要内容为:食堂从业人员的配备要求、岗位职责及培训要求。

第七章,膳食经费。共计7条,主要内容为:食堂财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食堂财务风险预警和内部控制机制要求,食堂收入,教职工食堂陪餐规范,自主经营食堂原材料成本规范及食堂财务原始凭证规范和食堂财务信息公开。

第八章,突发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共计5条,主要内容为:要求学校食堂做好防火、防踩踏、防投毒等安全防范,做好食堂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并管控好学校食品安全舆情。

第九章,社会参与和监督检查。共计9条,主要内容为:要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由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和监督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质量、价格、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

第十章,附则。共计2条,主要内容为: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