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4-002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10-11 16:21:45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设立民乐县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节水奖励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推动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立健全节水奖励机制,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全社会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树立全县各行业各领域节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全力打造人水和谐、地水相宜、产水适配、城水协调的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设立民乐县节水奖励资金并制定《关于设立民乐县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节水奖励资金工作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中共民乐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的决定》、《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张掖市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节水奖励资金工作方案》(张政办发〔2024〕64 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资金组成,第三部分资金来源,第四部分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部分奖励补助标准,第六部分奖励补助程序,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其中:第一部分明确了《方案》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等内容。第二章资金组成,明确了节水奖励资金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扶持奖励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区域节约用水先进典型的奖励,节水奖励资金共计200万元,由县财政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纳入财政预算。第三部分资金来源明确节水奖励资金来源渠道。第四部分资金使用与管理明确了节水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及管理方式。第五部分奖励补助标准明确了节水奖励资金的补助标准。第六部分奖励补助程序明确了节水奖励资金的补助程序。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