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4-0020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07-27 09:47:19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和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要求,通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域内有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
二、起草经过
为确保起草工作顺利推进,县商务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就《方案》起草作出相应安排,并结合商贸流通行业实际,组织人员专题研究,构思《方案》初步框架,形成《方案》初稿;后期赴山丹县、甘州区等已实施建设的兄弟县区开展经验学习,对起草的《方案》初稿进行深入分析,经过反复研讨,认真修改,形成《方案》;3月12日,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各镇、邮政公司进行意见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形成最终《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由八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发展目标;四是主要任务;五是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六是实施步骤;七是保障措施;八是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包括4个方面:1.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2.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3.坚持聚焦短板,注重民生;4.坚持统筹推进,协调联动。
第三部分发展目标。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在南古镇、新天镇、六坝镇、三堡镇、顺化镇、丰乐镇、南丰镇、永固镇、民联镇9个乡镇和乐民新城提升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95个。到2025年底,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有便民商店、村村通快递。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包括5个方面:一是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包括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10个、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95个;二是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包括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建设改造9个乡镇和乐民新城物流快递站点、完善快递物流末端网络;三是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四是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包括推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五是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包括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第五部分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共计下拨资金546万元,按照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3个方面。
第六部分实施步骤。包括3个阶段:1.设计规划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2.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5年10月);3.巩固总结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5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2.加强项目管理;3.加强资金监管;4.加强经验总结推广;5.做好资料归整。
第八部分附件。包括5个附件:1.民乐县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民乐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3.民乐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细则;4.民乐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5.民乐县县域商业建设重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