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4-0013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09:53:18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有效激发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4〕41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全民健身条例》
2.《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
3.《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4.《张掖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2025年4月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全面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活动的主要指标,助力建成全国全民运动模范市。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事业,以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健康张掖建设,以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基本原则。《工作方案》提出了民乐县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协同推进原则、问题导向原则。
(二)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共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18个具体措施。
1.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享共建领导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体育协会的职能作用,到2025年,全县单项体育协会总数达到市级体育协会总数的80%;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组织,组建成立广场舞、太极拳、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单项体育代表队和户外运动等体育社会组织。
2.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快完成乐民新城体育公园场地设施建设任务;加强镇、社区(小区)、行政村公共健身设施配置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规定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全市免费低收费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本地学校的60%。
3.持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以全民健身活动为抓手,常态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各类运动会。开展县级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分别不少于6项、运动会累计不少于2次,各镇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综合性运动会,每个社区举办不少于2次社区运动会;每年春秋两季各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坚持每年举办梨花节徒步大赛、广场舞比赛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活动,承办自行车联赛、甘肃省象棋大赛、张掖市武术锦标赛等省、市品牌赛事活动。
4.着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着力加强体育健身文化知识宣传,吸引更多的人群关注和参与全民健身,激发健身热情;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能作用,每年至少举办1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并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机制。
5.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坚持“六化”工作目标;加大特殊人群体育服务供给,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推广适合残疾人日常开展的健身项目、方法和器材;普及大众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大众冰雪运动,积极推进冰雪运动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每年举办一次冰雪运动健身讲座,举办2次以上冰雪活动。
(三)实施步骤
《工作方案》提出,创建工作分为三阶段,分别是:启动阶段(2024年4月),创建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评估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6月)。
(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从工作机制建立、资金投入、人才建设、法律保障等方面提出了6项保障措施。
1.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推进全民健身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主导、体育部门牵头、相关各单位协同、各类体育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
2.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逐年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全县全民健身工作经费人均达5元以上。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鼓励镇村农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赞助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3.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全民健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由政府、人大、政协、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评价主体,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
4.优化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民乐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激励办法》和《民乐县群众性体育比赛奖励暂行办法》,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健身组织进行评星定级。
5.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以上,全县获得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到2025年每个镇、社区培养3-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
6.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加强《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依法保障群众健身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合理安排体育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