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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23/2024-0009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5-11 11:26:45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33条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33条具体工作任务,紧扣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整治突出安全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能源电力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县能源电力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电力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电力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县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全覆盖开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全县能源电力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省、市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及县安委办培训资源,围绕电网、光伏、储能、油气、充电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分级分批分期组织开展能源电力系统施工运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实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

2.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能源电力企业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完成相关企业全员安全集中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提升行动

3.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电力、水电站、长输油气管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的企业单位底数,针对性的制定或修改完善电力、水电站、长输油气管道等重大隐患清单,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

4.加大判定标准执行和宣贯力度。从严执行《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大各类政策宣传贯彻及解读力度。推动各能源电力企业参与重大事故判定标准的宣贯等工作,通过常态化的执行和宣贯,推动能源电力系统防范电力安全事件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加强源头环节风险治理。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重大项目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项目投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在能源及电力项目核准或备案中严把安全关,加强与应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专项评估论证内容,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环节强化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全链条管理。

  6.推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推动全县能源电力系统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完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重点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性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7.强化安全隐患统计督办。根据县安委办统一安排,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多渠道排查汇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各能源电力企业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隐患合账。充分发挥县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刧实对事故隐患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五定”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推动实行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清单制动态管理,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质量行动

8.保障能源持续安全稳定供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结合全县电力发展实际及趋势,会同电网企业科学统筹各类电源规模,合理布局新能源配网工程,有序规划储能项目,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积极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督促电网企业做好用电高峰期负荷预测,提前预判电力供需形势,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保障供用电平稳有序。加强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管理,切实做好重要节假日、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和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能源保障工作,防范化解保供运行中的重大安全运行,全力保障民生和公共用能需求。

9.推进能源电力系统科技兴安。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指导能源电力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能源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智慧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油气长输管道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推动大型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能源电力系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等方面项目谋划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防灾减灾能力。

10.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不定期开展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1.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外包单位源头管控和外包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外包队伍素质,不断加大现场监管力度,确保建设施工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电力建设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明确告知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监手续。

12.着力加强新能源安全管理。开展新能源领域安全隐患梳理摸排工作,排查光伏发电火灾隐患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电解液泄漏、电池热失控、火灾等问题,有效防范新能源电力安全事故发生,提升新能源电力安全治理水平。

13.做好水电站安全监管。督导水电企业持续开展水电站安全专项行动和安全评级工作,实行问题和措施清单化、动态化管理,于2024年底前完成专项行动总结,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14.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配合应急、工信等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持续推进能源电力系统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实施民乐县天然气供应建设项目,推动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

(五)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5.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持续推动电力企业加强外联单位安全管理,严格审核外包单位及人员资质、合同、职责等资料,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定期检查评估外包活动,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省市县应急演练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密集输电通道、油气长输管道等各类演练。通过实践演练,不断提升事故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指导能源电力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持续推进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水电站、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升级,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5年底前,打造1-2个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
    
18.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油气长输管道、重大电力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电力设施偷盗损坏等非法违法行为,精准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19.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家指导服务。采取聘请电力企业、企业退休技安人员等方式,组成能源电力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专家库,结合督查实际,组织专家定期对油气长输管道、水电站等企业开展安全指导帮扶,制定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帮助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科学指导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安全科普宣传。培育公众能源电力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等活动,推动能源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好能源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