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1/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17:53:46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水资源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预算指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张掖市水资源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乐县水资源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张掖市水资源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5章21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等相关内容。
第二章预算程序,共8条,明确了取水单位水资源预算申请时间、申请程序、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限及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章预算监督,共4条,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
第四章相关责任,共1条,明确了超用水总量指标、违法取用水、破坏计量设施、无证取水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五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