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3-0007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依申请公开 | 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26 16:56:12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锚定优化市场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行为,完善落实“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制度体系,以监督执法主体以严格执法为基础,柔性执法为突破口,坚持刚柔并济、惩教结合的原则,推行说理型、服务型执法,着力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普遍提升,全力开创行政执法监督新局面、打造法治民乐新篇章。
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二)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情况。
(三)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能力素质提升情况。
(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1.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2.部署开展涉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五)加强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四、监督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问卷调查、现场随同执法等方式。
五、工作安排
分为自查自纠、实地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从2023年4月开始,至2023年10月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