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3/2022-0139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4 17:56:51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根据省人社厅等9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2021〕23号)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规范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制定发布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书面协议通用示范文本。对于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其他情形,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保障劳有所得。督促企业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不得片面按照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设置“最严算法”。督促企业合理管控工作时长,对于连续高强度工作的劳动者,及时发出疲劳提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派单。主动指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等就定员定额、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充分听取工会、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劳动者。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平台合作企业应按《劳动法》等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在高温、大雪、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下连续户外工作的,应适当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
三、推动应保尽保。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通过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以单位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引导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拓宽网上服务渠道,积极开发网上办事功能、手机APP,实现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等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社保服务便利性。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书面审查、诚信评价重要内容,重点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充分发挥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功能,实时精准预警,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实行联合激励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