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2-0013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5 17:4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县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和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省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甘国资发〔2017〕3号)精神, 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张掖市市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张国资发〔2022〕18号)精神,准确界定不同县属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县属企业改革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县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战略定位,结合县属企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目标要求,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激发县属企业的活力和动力,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质量和效率,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准确界定县属企业功能,分类推动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自觉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2.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和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律,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3.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根据县属企业的功能定位、主营业务及所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性质进行定性分析,结合各业务板块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定量分析,按照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原则,综合界定县属企业的功能与类别。
4.坚持相对稳定和动态调整相结合。根据国家战略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县属企业使命任务变化,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县属企业的功能定位、类别划分及分类推进改革发展的措施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功能界定与类别划分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