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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33/2022-0137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04-08 16:04:15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实施,服务好搬迁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激发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热情,努力营造宽松、稳定、健康的就业创业环境,助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积极创业,确保搬迁群众搬得放心、住得舒心、过得安心。

一、深入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供需信息。紧盯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家庭中的劳动力,深入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创业意愿摸排,精准掌握搬迁劳动力就业状况、培训意愿、就业意愿、创业意愿等信息,健全完善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围绕企业生产和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及时对企业用工需求、技术工人需求、薪酬福利待遇及落实企业职工培训需求等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企业用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就业信息、定期举办招聘会、就业签约仪式等方式为搬迁劳动力和用工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免费提供就业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整合培训项目和资源,根据摸排信息,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培训班次,优化班次设置和师资组合,大力开展以订单式、点菜式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性培训,确保每户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熟练掌握1门实用技术。支持搬迁户中的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继续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优先支持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转岗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并及时予以资金支持,全面提高搬迁劳动力在企业稳岗就业能力。建设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民乐县乐民新城社保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设施,为开展更加多样化、便民化就业社保服务搭建平台。

三、推进基地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托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乐民新城等,以促进创业就业为主线,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强化创业服务为抓手,推进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示范区、乐民新城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80万元的补助。巩固提升已建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就业作用,不断增强基地吸纳带动能力。对搬迁户中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创办人(合伙人)、小微企业创办人(合伙人)、创业致富带头人,特别是乐民新城、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县城、六坝镇中已购买商铺人员、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人员,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对搬迁户中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搬迁户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搬迁户中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引导创业实体经营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接市场需求,采取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方式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吸纳更多的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建设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培训、就业、社保等便捷服务。

四、推进车间转型,助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树品牌,把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保障已脱贫人口和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支持已建成的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主动融入县域产业发展大局,不延伸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工资薪酬,吸纳更多劳动力务工就业。积极培树新的乡村就业工厂和帮扶车间,年内建成1家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为助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搬迁群众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发展转型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对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的就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拓宽劳务输转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劳务收入。依托全县各人力资源市场、县内外劳务基地、各劳务中介机构经纪人(带头人),按照“人力资源市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带头人”结合的方式,开展“点对点”输转、“就业援助月”服务,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招聘,就业服务指导等活动,促进劳动力组织化输转。持续做强“民乐憨小伙”劳务品牌,巩固拓展老务工基地,积极与广东、天津、福建、江苏等劳务需求大省份开展劳务对接,突出技术型用工方向,积极创建新的技能型劳务输转基地,提升农民务工收入。依托民乐“中国板蓝根之乡”品牌优势和板蓝根、黄芪、甘草、党参等中药材产业的不断壮大和用工量的稳定增长,培树新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每年力争输转富余劳动力8万人以上,劳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规模化组织农民工开展定向输转,促进劳务服务业向正规化、规模化发展。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搬迁户中的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跨省就业的搬迁户中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支持县域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招用搬迁户家庭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对招用搬迁户家庭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结合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电商、快递、康养、乡村旅游服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储备第三产业“劳务大军”,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招募搬迁户中未就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参见就业建议,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

六、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针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中的已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户、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结合乐民新城、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建设和中心镇发展实际,按需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搬迁困难群体就业,并参照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搬迁户中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