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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2051/2022-0048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6-27 10:27:26 是否有效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建立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助推全县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有保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5号)《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制定了《民乐县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后,于617日召集各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保障对象及标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七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提出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兼顾公平;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四是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

    第三部分是工作目标。提出通过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在制度设计、保障标准、工作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统筹,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分档补差发放,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化、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明确到2022年底,试点范围内(县城及工业园区)实现城乡低保均等化,让困难群体共享全县改革发展成果。

    第四部分是工作内容主要有4项内容:

1.制度一体化以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实施办法为依据,完善低保家庭收入和支出测算办法,制定出台《民乐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试行)》,为试点范围内低保城乡统筹发展扫清制度障碍,提供制度保障。

2.申办就地化。按照实际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的办法,打破县域内户籍限制、城乡分割的问题。解决人户分离、群众在居住地与户籍地间往返申请救助的问题,方便困难群众救助申请。

3.救助均等化。城乡统筹后,县城和工业园区低保实施统一的分档补差标准,特困供养执行统一的城市标准,实现试点范围内所有救助标准城乡统一,救助政策均等化。

4.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中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综合评定、初审、审核确认、三榜公示等工作流程。

第五部分是保障对象及标准。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衔接及政府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衔接等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为全额保障和差额保障两类对象,试点范围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家庭年人均收入与年城市全额低保标准的差额划分为一、二、三、四档实行分档补差保障,全额和差额一、二档对象均为兜底保障对象。(2022城市低保标准673元/人.月)

(1)全额保障标准:按当年城市年低保标准的100%进行发放,2022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73元。

(2)差额一档保障标准:按当年城市年低保标准的90%进行补差发放。2022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73元×90%=606元,与原农村一类保障标准(439元)相比,月人均增发167元。

(3)差额二档保障标准:按当年城市年低保标准的80%进行补差发放。2022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73元×80%=538元,比原农村二类保障标准(417元)相比,月人均增发121元。

(4)差额三档保障标准:按当年城市年低保标准的35%进行补差发放。2022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73元×35%=236元,比原农村三类保障标准(100元)相比,月人均增发136元。

(5)差额四档保障标准:按当年城市年低保标准的15%进行补差发放。2022年月人均保障标准为:673元×15%=101元,与原农村四类保障标准(65元)相比,月人均增发36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及标准。试点范围内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执行城市特困对象生活补助标准(2022年标准为10500元/人.年),护理标准根据特困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分全自理、半失能会和全失能三种情形执行,2022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00元、3612元和5412元。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衔接。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10元/月,根据残疾等级同时享受6011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政府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衔接。全额低保对象资助标准对应差额一档低保对象和城市全额低保对象资助标准;差额二档低保对象资助标准对应原农村二类低保对象、城市差额低保对象资助标准;差额三、四档对象资助标准对应原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资助标准。

第六部分是实施步骤开展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主要分3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26月至20227月底)。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民乐县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民乐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开展宣传动员,举办业务培训等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和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争取广泛理解、支持配合。

阶段为统筹实施阶段(20228月至20229月底)。主要任务是对当前试点范围内在保对象、生态及地灾搬迁群众中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不稳定人员、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家庭通过全面摸底排查,核算出每一户家庭年人均收入,825日前上报拟保障对象花名册,县民政局开展信息比对、入户抽查,于9底完成拟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工作,按照新确认的对象和标准发放救助资金。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估阶段(202210月至202212月底)。主要任务是对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工作进行“回头看”,为实现全县城乡低保一体化总结经验,打好基础。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从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强化政策宣传、严格操作程序、强化业务指导、严格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强化责任落实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