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0-0038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1 11:07:09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民乐县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甘肃省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任务清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2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任务目标和补助资金
甘肃省下达我县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任务35万亩,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40万元。
四、实施范围、作业模式和质量要求
以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为重点,在全县10个镇和机关农场确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重点区域,实施作业补助,辐射带动其他区域,优先统筹考虑贫困村、贫困户。深松整地适宜期适宜期主要以春季深松和秋季深松为主,根据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主要采用“单一深松”和“深松+旋耕”模式,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深松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大于25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5倍深松深度。
五、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县域内安装远程监控终端仪器,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实施。从作业能力、服务质量、服务组织信誉、检测设备安装等方面,优选承担深松整地作业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二)补助标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35万亩,其中补助面积27万亩,补助标准为20元/亩,辐射带动面积8万亩,不安排补助资金。
六、工作程序
根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农机深松作业服务主体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承担深松作业补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和程序选择确定县域内农机深松作业服务主体,并对外公布。农机深松作业服务主体允许在县域内开展跨镇作业服务,并纳入补贴范围。农机精准监测平台系统远程监测合格数据(监控系统导出数据)、《民乐县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人工核查确认表》,作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汇总、审核、公示的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公示,确认无误后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公户直接划拨至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