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63/2020-0011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2 15:23:36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保持和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张掖市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掌握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使全县未利用地得到科学管理,各类用地新增污染得到有效防范,土地空间布局管控进一步优化,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启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受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工矿企业和农业生产土壤污染防控,矿产开发造成的土壤污染得到减轻,农业生产造成的土壤污染得到控制,生活活动造成的土壤污染逐步减少。
三、主要内容
方案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共九项:
一是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做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二是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将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加入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
三是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分阶段逐步对优先区域及其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等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四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健全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涉及污染地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
五是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化工等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监控。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利用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做好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以及电子废物、废旧汽车拆解等社会源废物的安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
六是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控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
七是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进度,更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
九是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落实监督责任,抓好相关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