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6/2020-0002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4-24 14:20:17 | 是否有效 | 是 |
政策文件链接:民乐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民乐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主要内容有9条,通过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范围,县政府领导通过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能力和水平。
三、注意事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13年9月18日发布的《民乐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