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5-0012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林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8 09:07:42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市林草局的要求,由民乐县森林湿地草原保护站牵头负责,抽调工作人员,自5月12日—5月16日,对全县公益林管护工作、资金兑付、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各项工程自查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4年提前批下达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67万亩,下达补偿资金总额37万元,全部为国有资金,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劳务补助。
2024年第三批下达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6.84万亩,其中: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1.35万亩,集体及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49万亩。下达补偿资金总额119万元,其中: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万元,集体及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8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费及农户经济补偿。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建设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共配备专、兼职护林员53名,其中:开发区林业站专职护林员1名,管护面积0.47万亩,小班10个;六坝林场专职护林员7名,管护面积4.40万亩,小班87个;锯条山林场专职护林员8名,管护面积6.11万亩,小班134个;北滩林场专职护林员1名,管护面积0.37万亩,小班12个;集体及个人兼职护林员36名,管护面积5.49万亩。
根据公益林的分布状况、地形地貌、管护难易程度划分管护责任区53个,聘用专职管护人员53人。护林员由国有林场、林业站自主选定,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后聘用;村集体由村民委员选举,经镇人民政府审核聘用,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备案。2024年,我局在年初与各管护单位和乡镇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管护单位和乡镇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和任务,共有护林员53人。
护林员的日常巡护管理,我们主要对管护单位和乡镇实行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到公益林区对护林员进行督查。要求管护人员每月必须到岗巡护不少于22天,在节假日和特殊节日必须入林管护,管护人员每季度一次小结汇报、并由直接管理人员审查签字。2024年共支出劳务费83.112万元,其中:国有公益林专职护林员17人,劳务费支出56.76万元。集体及个人公益林专职护林员36人,劳务费支出26.352万元。护林员劳务费发放都是根据各管护单位与乡镇对护林员按季度的考核结果报告发放。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在我县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作用,我县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加强了资金管理。
一是精心组织,抓好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对2023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核定管护人员人数和管护面积,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不得搞平均分配。各管护单位及相关镇政府根据下达的补偿面积,按要求核定护林员人数和管护面积,按程序选聘、签订管护合同,并报县林草局备案,护林人员的工资和个人(农户)的补偿资金均通过社保卡发放。没有刻意降低护林员劳务费标准,更没有挤占、挪用、克扣护林员工资。三是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合理设置财务科目,原始凭证的取得、签字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真实、严格、合理。四是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各实施单位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管理,接受审计、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民乐县2024年公益林补偿资金156万元。其中:发放国有劳务费68万元,集体及个人劳务费26.36万元,农户经济补偿61.64万元,全部建卡发放到护林员。
三、2023年市级复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
1.部分护林员管护合同内容填写不全面,公益林认定协议书缺少时间、权属及四至说明等内容;民联镇部分认定到户登记表未签字;丰乐镇护林员考核报告中的时间、人数有误,六坝林场护林员审批表中部分人员身份证号码填写有误。
2.锯条山林场档案资料中缺少公益林考核相关内容和管护自查报告等资料。
3.部分公益林管护区域的宣传牌及标识牌年久失修,喷绘字样和宣传内容模糊不清。
(二)整改措施
1.针对部分护林员管护合同内容填写不全面,公益林认定协议书缺少时间、权属及四至说明等内容;民联镇部分认定到户登记表未签字;丰乐镇护林员考核报告中的时间、人数有误,六坝林场护林员审批表中部分人员身份证号码填写有误的问题。我局立即对全县的57份合同进行逐一核实,针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重新与护林员进行签订,立即完善相关内容,会议记录及时补全参会人数和参会时间;公益林认定协议书挨个审查,并对缺少的时间、权属、四至进行了核实,完善资料,立行立改;民联镇到户登记表对缺失的签字立即进行了补签;丰乐镇考核报告重新上报后进行了归档;对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审批表进行了更换。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锯条山林场档案资料中缺少公益林考核相关内容和管护自查报告等资料的问题。我们立即对缺失的附件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针对部分公益林管护区域的宣传牌及标识牌年久失修,喷绘字样和宣传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我局立即对各管护单位的宣传牌及标识牌进行检查,对喷绘缺失的宣传牌及时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对涉及的字体脱落的宣传牌重新粉刷喷字。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益林建设管护面积大、战线长,最远巡查距离30公里以上,护林员日常巡护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巡护困难,影响巡护成效。
二是公益林巡护日志填写基本规范,除个别护林员由于文化程度的限制,填写内容简单,大部分护林员能清楚地反映管辖范围、巡护职责。
三是我县能用于日常巡护、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方面的专项资金缺乏,护林员日常巡护缺少简易装备,尤其是在严冬酷暑时节,没有固定的管护站,遇到特殊天气,公益林管护人员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巡护工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增加管护资金。
五、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县将结合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实际,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明确生态公益林管护监管责任区,合理配置管护监管人员,落实管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管护监管制度和考核办法,真正做到管护监管责任、人员、措施、制度“四落实”,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公益林管护成效。
二是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认真做好护林员选聘工作,把素质高、有责任心、有积极性、有护林经验、年轻力壮的人选聘到护林员队伍中来,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同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建立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度,明确护林员管护的四至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和义务。日常工作中强化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确保管护质量。并定期、不定期考核护林员管护情况,对考核不称职的护林员及时调整,切实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