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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调研报告

索引号 620722028/2025-0012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5-05-22 15:39:08 是否有效

根据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省林草局《关于开展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林资函〔2025〕9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源概况

(一)自然条件

民乐县隶属于甘肃省张掖市,地处祁连山分水岭以北,河西走廊中段、张掖市东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0°22′59″~101°13′9″,北纬37°56′19″~38°48′17″。东邻山丹县,南接青海省祁连县、门源县,西南与肃南县交界,西北与甘州区毗邻。地势南高北低,南依祁连山,属河西走廊中部绿洲,海拔为1589~5027m,东西宽73.8km,南北长95.4km,总面积3678km2

(二)森林资源状况

根据民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统计,民乐县土地总面积333.5919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0.682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8.19%,草地面积85.0581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5.50%,湿地面积12.933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88%,其它土地面积174.9212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2.44%。林地按照林地类型分,乔木林地11.1133万亩,灌木林地39.4191万亩,其它林地10.1501万亩; 森林覆盖率15.15%。草地按照草地类型分,天然牧草地28.1768万亩,人工牧草地0.0076万亩,其它草地56.8737万亩; 湿地按照湿地类型分,灌丛沼泽2.8628万亩,沼泽草地5.4185万亩,内陆滩涂4.6517万亩。

(三)保护修复计划

民乐县计划至2035年需完成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促进更新任务:11.35万亩。其中:国营民乐县六坝林场2026—2035年需抚育森林面积3万亩;退化林修复1.4万。民乐县锯条山林场2026—2035年计划进行森林抚育3.5万亩;低效林改造0.41万亩;退化林保护修复1.2万亩。开发区林业工作站2026—2035年需抚育森林面积0.47万亩。民乐县北滩林场2026—2035年需抚育森林面积0.35万亩;低效林改造0.02万亩。

二、实施单位人员情况

我县现有公益林管理机构1个(民乐县森林湿地草原保护站)负责全县公益林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工作。下设六坝林场、锯条山林场、开发区林业站和北滩林场4个公益林管护单位和7个镇(南古镇、新天镇、丰乐镇、顺化镇、洪水镇、永固镇、民联镇)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的日常管护和监管。

我县严格按照《甘肃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公益林管护人员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公益林区和护林员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管护区人员到位、管护到位、资金到位。根据公益林的分布状况、地形地貌、管护难易程度划分管护责任区57个,聘用管护人员57名。护林员由国有林场(站)自主选定,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后聘用;村集体由村民委员选举,经镇人民政府审核聘用,报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在年初与各管护单位和乡镇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管护单位和乡镇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和任务,要求管护人员每月必须到岗巡护不少于22天,在节假日和特殊节日必须入林管护,管护人员每月一次小结汇报、并由直接管理人员审查签字。

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民乐县集体及个人公益林管护总面积5.49万亩,下达补偿资金88万元,其中:劳务补助共计26.352万元;农户经济补偿资金61.488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共下达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84.76万元,到位资金284.76万元,其中: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124.6万元;2024年共下达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56万元,到位资金156万元,其中: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68万元。

(一)2023年保护修复补助资金

聘用人员劳务支出:85.83 万元(有管护协议、管护报酬凭证考勤记录三者全部具备)
    管护能力建设:6.07 万元(包括设施设备维护)
    其他支出:32.7万元
    
(二)2024年保护修复补助资金
    聘用人员劳务支出:68万元(有管护协议、管护报酬凭证、考勤记录三者全部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