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民乐县水务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2037/2025-00025 发文字号 民水字〔2025〕5号
关键词 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发布机构 民乐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1-09 10:21:12 是否有效

2024年,民乐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遵守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细化了工作职责。一是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中制定通过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二是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每年本局领导集体学法至少8次。三是设置水政监察大队作为我局推进法治建设专职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各项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系统各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的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五是建立了激励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监督机制等,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正确实施。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二是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制定了民乐县水务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有针对性的选择学习材料,印制了《民乐县水务局普法学法用法资料汇编》,制定详细的法律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涉水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三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强化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及考试。

(三)规范行政执法形象,提升执法队伍效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衔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边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逐步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结合。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统一订购普法笔记本,制定详细的法律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涉水法律法规等。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平台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及考试。二是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网网络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200人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三是举办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期,参加市水务局执法人员培训班2次,参加全县执法人员培训班3次,同时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遵法护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强化学法用法意识。

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新时期治水方针,自觉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更好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把普法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五)加强普法宣传,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全县各村镇、社区、广场等地设置咨询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涉水法律法规等,共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节水倡议书、《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宣传手册5000余本,宣传活动共设置咨询点20多个,展板34个,出动宣传车辆20多台,悬挂宣传条幅80余条,宣传信息报道10多次,接待群众咨询1000人次。二是在县融媒体中心大屏幕、办公场所电子屏等循环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等 ,向社会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三是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民乐水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水利普法,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内容,强化互动化传播,形成以“网、端、微”融于一体的全媒体水利普法传播体系,提高了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

(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执法文明规范。

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有效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止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

(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5项,行政处罚事项43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其它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简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努力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累计办理各类事项89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领监管事项10项,建立监管对象标签85家,建立监管人员标签200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20多次。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5项,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10项。

(八)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1.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尤其加强对重要河段和重点地域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苗头和线索,先期预警和处置。积极应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日常执法监管的精准度和执法效率。全年,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共50次,其中,河湖执法检查16次,水土保持检查6次,水工程安全检查11次,水资源执法检查17次。共排查检查机井762眼,巡查检查河道累计2259多公里 ,水库面积60.2平方公里,清理河道水库内各类漂浮物、垃圾5吨。

2.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河湖、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内容专项执法行动,将“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治水理念、全面依法治水管水的重要举措,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5次,检查主体46家,联合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公安部门联合执法3次,下发检察建议书6份,移交问题线索1项,填报完成民乐县涉水排查问题整改台账40多份。

3.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依规按期办结,遏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展。依法严厉查处河道违规采砂、非法取水、破坏水工程、涉河违建、水土保持等水事违法行为。至目前,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其中侵占河道违法案件1起,水资源管理违法案件3起,罚款50000元。

4.认真贯彻落实“四项机制”。完善涉水案件执法会商协作机制,建好用好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着力加强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相衔接的有益探索,强化体制机制管理,深化长效机制建立,推动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全县水事秩序长治久安。

5.妥善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水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即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及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单位协同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一是深入各村组开展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灌溉管理、人畜饮水、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水费收缴、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归类梳理,落实专人及时协调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根据群众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责任,限期妥善解决,认真办理答复。目前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18件,甘肃省网上信息系统6件,领导信箱3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起。三是对一些涉及面广和影响较大的重复信访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不断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并建立健全社会信息反馈网络,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尽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

6.持续规范执法统计工作。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执法信息统计报送相关要求,压实执法信息审核责任,完成水行政直报系统月报12次、季报4次。持续跟踪督导遗留案件,依法依规及时结案,确保辖区内水事秩序安全稳定。加强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评查2023年度行政许可案卷75起,其中38起取水许可案卷,37起水土保持许可案卷。确保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7.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甘肃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持续加大属地自查排查力度,逐级开展层级水政执法监督。结合执法权下放事项,加强对基层、乡镇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督促全面规范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重点针对水行政执法领域“零案件”“陈年积案”“三项制度”落实、日常执法职责履行等突出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成效。落实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县局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问题较多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工作,对水政执法作用发挥突出的执法单位和人员在全水务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并上报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引领带动水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谋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1名;督促和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重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广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了《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全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奠定基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了《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以便有计划地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工作 ,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的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制定了《2024年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完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进水利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党组学法计划,主要领导年度述法作为必述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由于业务工作繁忙,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二)执法人员偏少。尤其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导致执法力量薄弱,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超前意识不足,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四)是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执法方面的制度数年来未曾更新,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应当进一步优化。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和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带动水利系统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持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知识;加强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拼,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多层面全方位进行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和对外推广力度,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精准性,将普法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之中,全面提升普法效能,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监管理念更新。着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办事群众、企业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五)严肃违规违法查处。聚焦涉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使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水事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水安全持续改善为目标,依法整治全县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重点领域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涉水领域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水行政执法,切实加强河湖监督、检查、督察、暗访,强监管、严问责,加强协调联动,有效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