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7/2024-00159 | 发文字号 | 民交函2024(49)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16:46:13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运政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4〕89号)和《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对道路运输超期件进行清理的函》(甘运函〔2024〕4号)的要求:对逾期超过180日(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有关规定,鉴于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请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业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民乐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及时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否则将依法给予注销,并抄告同级公安交管部门。
咨询电话:0936-4424942
附件:民乐县逾期未年审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清单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