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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索引号 620722023/2024-00029 发文字号 民发改〔2024〕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18:08:39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双节”前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及《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能源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能源、粮食等领域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33条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33条具体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局主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事故风险,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深入有效开展,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赵生贵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康  龙  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梁  雪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  明  县粮食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赵  丹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李生宏  县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张学鹏  县工信局干部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能源安全。一是正常建设的新能源项目重点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风险隐患台账建立管理情况;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情况;能源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案制定完善情况,特别是光伏发电等小散远发电企业运行安全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停工待建能源项目重点排查重要时段值班值守情况;项目现场防火和临时用电制度落实情况;临时板房、仓库、物料间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一是做好企业全面自查。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二是加强部门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工作实际,对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

(三)油气管道安全。一是重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油气管道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等。二是重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场站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了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安全管理信息;是否建立管道巡护队伍,开展管道线路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等。三是重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是否按照标准设立了油气管道警示标识,是否标明管道通过情况及应急联络信息;是否建立了管道隐患整治信息档案,做到有案可查,档案完备等。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2月5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5日前)。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三)完善巩固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企业及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关系,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明确重点,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狠抓能源领域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企业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要形成整改闭环,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