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2/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新天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新天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17:08:05 | 是否有效 | 是 |
近日来,民乐县新天司法所不断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实现了既要“管得住”,也要“管得好”,更要“管得牢”的工作目标,不断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释法人。无论是在教育课堂,还是谈话训诫环节,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深入剖析身边触手可及的鲜活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敬畏法律、反省自身,使其明辨是非、心服口服,促使其真心悔改,早日回归社会。做引路人。社区矫正对象往往法治观念淡薄,为提高矫正成功率,在日常交流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言传身教和人文关怀,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痛改前非,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教育引导以后,能自觉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的还把自己教育转变的体会分享给身边人。做贴心人。社区矫正对象或多或少都有思想包袱和精神压力,感到前程暗淡,对生活失去信心。新天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贴近社区矫正对象,摸清其个性特点、犯罪情况、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用真诚与耐心千方百计打破闭环,尽最大可能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做守护人。新天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了解社区社矫对象自身状况,不断强化矫正小组职能,联动村居委员会、辖区民警以及社会工作者,加强沟通协作,有效增强教育帮扶合力,不断提高教育帮扶质量,促进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