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2/2023-0053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新天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新天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6-25 19:29:28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新天司法所严把“四道关”,“矫”出真实效。
严把“入矫关”,扎实上好入矫“第一课”。新天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的程序,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向矫正对象进行宣告,强调社区矫正的纪律规定及须履行义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要增强身份意识,端正矫正态度,树立在矫意识。
严把“学习关”,落实个性化矫正措施。新天司法所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犯罪性质制定矫正期间的学习计划。采取工作人员领学和社区矫正对象分享学的方式,以案释法,用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警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高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服刑观念。
严把“劳动关”,增强自身责任感。新天司法所严把“劳动关”,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寓教于劳,以劳促矫”。每月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至少两次公益劳动,打扫乡镇、司法所的卫生,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在劳动中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让自己成为自食其力并对社会有益的人。
严把“走访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为严把“走访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新天司法所定期对矫正对象开展走访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包片村干部逐一见面、谈话,详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最近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有无矛盾纠纷、有无重大变故等,实事求是填写走访表,有效地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排查一切不稳定因素,消除社会隐患,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