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4/2024-0352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南丰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南丰镇 |
生成日期 | 2024-11-21 10:47:31 | 是否有效 | 是 |
今年以来,南丰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纠纷联调,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处置在前端,不断夯实主动创稳基层底板。
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平台优势,制定相关制度和方案,确定镇综治中心和派出所警调对接联络员,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互通。同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月例会”等工作机制,组织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及时畅通信息,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依托接诉即办、公安警情、网格员排查等各类信息数据,严格执行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季评估机制,多方联动综合分析,把准关键精准研判。针对日益增多的劳资、社会保障、婚恋家庭等方面的新型矛盾纠纷,组织警调对接成员共同分析具体矛盾的关联性,梳理当事人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需要释法明理的,组织派出所民警以事实为依据,讲解相关法律条款,以案示警、以案为戒,营造尊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在疑难纠纷中,根据当事人诉求,拟定化解总体思路,明确原则,筹划步骤,做足功课,掌控节奏,使化解工作既能坚持正确方向,又能循序渐进深入开展,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建立“1+3+N”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即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网格员、“三官一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中心吹哨,部门报到”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实施精准施策,采取一案一调的化解策略。派出所在出警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矛盾纠纷适用于治安调解的,第一时间依规依法调处,无法化解的及时推送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受理矛盾纠纷,立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及“三官一师”、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充分融入“法、理、情”,合力攻坚共同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南丰镇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强化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纠纷联调,积极开展联动共治,推动实现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多元化解,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处置在前端,为全镇基层社会治理绘就“平安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