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4/2023-0287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南丰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南丰镇 |
生成日期 | 2023-11-24 15:12:01 | 是否有效 | 是 |
近年来,南丰镇从抓好司法所内部管理建设入手,在“软”环境上下“硬”功夫,在“小”站所上作“大”文章,不断强化措施,使全镇司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加大投入,办公设施规范化。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南丰司法所积极向民乐县司法局申请项目,争取到200平方米独立规范的业务用房建设指标,按需设置了人民调解室、宣告室、训诫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同时,积极争取业务资金、办公设备等方面财力物力投入,配备了桌椅、电脑、打印机、录音笔、沙盘、档案柜、装备柜等物资和装备,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打牢了装备设施基础。
健全机构,工作网络规范化。全镇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充满活力的工作队伍为目标,共建立了1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3-5名调解员,全镇共配置人民调解员92人,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网络,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确保能有序高效地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南丰司法所通过集中学习、跟班培训等方式,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120多次、警示教育21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善制度,工作内容规范化。坚持定期召开司法所工作例会,听取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所在村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然后有的放矢地进行工作指导和开展工作。同时,完善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坚持“制度上墙、身份亮相、职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感,提升了矛盾的化解率。2023年,南丰司法所共调处重大矛盾纠纷34起,调解成功率100%。尤其是2023年3月,联合炒面庄村“于兴珍矛盾纠纷调解室”成功在调处了一起因越界放牧引发的身体损害赔偿纠纷的案子,及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