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017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六坝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六坝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6-26 11:27:08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和行为管控,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期,六坝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矫正的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要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矫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知错愿改、知错能改。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要自觉遵守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不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三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良好形式,体现了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和关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公众留下值得信任的美好印象,也会赢得公众的赞美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与责任意识,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面的稳定。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继续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