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79/2020-01141 | 发文字号 | 六政发〔2019〕1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六坝镇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六坝镇 |
生成日期 | 2020-12-22 15:39:0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村委会、中心、站、所、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选聘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六坝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情况
何培全,男,汉族,现年45岁,民乐县六坝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聘任为六坝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期
六坝镇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任期为一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为镇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其论证工作;对由政府负责人签署的镇政府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署;
(二)受镇政府委托签署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代理政府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
(三)受镇政府委托,参与或者协调政府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核或者受镇政府委托签署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决策,就其中较重大的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五)协助起草、审查、订立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与经济法律事务谈判;
(六)受镇政府指派对所辖区域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
(七)协调镇政府各部门涉及法律事务的工作和政府执法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引起的行政执法争议;
(八)协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九)指导协助镇政府所属部门和镇各村的法律顾问工作;
(十)协助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十一)受托办理政府其他法律、行政事务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要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联系起来,既要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又要注重自身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单位遇有法律问题,要按照以上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及时与法律顾问联系,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如法律顾问发生变动,另行通知。
六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