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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司法所2024年工作汇报

索引号 620722081/2025-0022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丰乐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丰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2-18 09:38:05 是否有效

2024年,丰乐司法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为抓手,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防风险、促稳定、保平安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着力提升司法所工作效能,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多措并举全力维护辖区大局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基础、优职能,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坚持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在丰乐镇党委、镇政府、县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硬件标准、设施齐全、软件规范”的要求,建成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设备。同时,加强软件资料规范,细化完善卡表册牌,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纠纷调解卷宗等各项业务档案资料实行专人负责,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管理,达到了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二)聚焦点、广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坚持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紧盯“关键少数”,落实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等制度,力促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养成。2024年,丰乐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等多方力量,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节点,宣传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3000余份,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护稳定、促和谐,重点人群管控精准规范。坚持在“管”字上求实效,在“控”字上出实招,对在册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和40名安置帮教人员,全部做到登记有表格、谈话有笔录、宣告有文书、管理有方案、工作有台账,重点人员管控更加规范。对辖区内的40名安置帮教人员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并成立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安置帮教家属为成员的帮教小组,做到家中有人教育,镇级有人管理,村级有人监督的帮教模式,加强衔接管理。

(四)重联动、齐发力,人民调解筑牢维稳防线。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将“枫桥经验”融入日常工作中。定期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对当前辖区社会治安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发展形势,对当月排查、化解和遗留问题逐一进行研究讨论,切实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达到“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与县综治中心、镇派出所等部门协同联动不足,对个别重点人员的管控不够紧密。在重点人员出现异常行为或情况时,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响应不够迅速和有效,缺乏快速、准确的应急响应机制,导致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出现滞后或失效。

(二)人民调解质效有待提高。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各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参差不齐,调解员的素质不高、调解组织不健全、调解协议不完善而造成的法律效力不够等情况不容乐观,人民调解卷宗撰写不够及时。

    (三)普法教育工作效果不明显。传统的普法方式,如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形式过于单一,已经无法满足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这类方式覆盖面有限,传播效果不佳,难以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兴趣。同时,普法工作缺乏互动性,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宣传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行动,在法治建设中激发干部干事新活力。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管理制度、内务环境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和学习规范化,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彰显担当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工作制度。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并做好重点案件信息上报工作。定期召开调委会工作例会,指导各村排查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行动,在普法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坚持宣传教育不放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丰富线下宣传形式,在重要时间段在人员密集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等,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宣传教育中要加大普法力度,在法治政府宣传中要群体前置,教育前置,更加注重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使法治政府的理念在青少年群体中成为主流思想,自下而上进一步带动中老年群体的思想意识转变。

   (四)深入开展“社会管理”行动,在特殊人群管控中增强发展动能。开展社区矫正攻坚专项行动,认真学习领会社区矫正相关法规精神实质,组织人员对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切实做到“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理念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严格请销假外出管理,采取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走访,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生活状况以及面临的困难等情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