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17/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组织部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7-31 20:20:12 | 是否有效 |
现将县委研究拟进一步使用的姚英善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姚英善,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拟任县政府工作部门正职。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在县政府大门北侧设立征求意见箱,县委组织部考核监督组(县政府统办3号楼312室)受理群众反映。
电话举报:0936-12380 0936-4429004
短信举报:13909362380
通讯地址: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34500
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