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09 16:36:53 | 是否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23年第四季度民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检查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493条。政务动态1857条,其中:动态信息1409条,政民互动信息20条,专题专栏信息338条,视频信息90条。政府信息公开1636条,其中“六稳六保”专栏3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9条,重点领域信息143条,乡镇信息1318条,其他各类信息126条。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2198条。
总体来看,大多数乡镇和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每季度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动态、专题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息,确保全县政府网站健康有序运行。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主管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检查反馈问题重视不够,存在问题自查和整改不及时的现象;整改问题时没有从全局考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未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排查整改。个别单位落实网站检查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自我主动检查和更新栏目意识不强,习惯性依赖监管单位督促提醒。
(二)信息内容保障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部门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导致严重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问题较为突出,泄露隐私问题偶有发生。
(三)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欠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落实到位。文件起草单位普遍存在发布政策性文件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不同步,未能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解读”的原则公开解读信息。同时,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内容保障能力。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新《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和格式,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大敏感词审核力度,有效整改表述不规范问题,坚决杜绝政治敏感性词语应用错误等情况,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不得公开发布。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要健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尤其要将保密审查贯穿于公文流转和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重点加大涉农补贴、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全面多样精准解读政策,力求做到决策部署、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
附件:1.民乐县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发现表述不规范问题统计表
2.民乐县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