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87/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2 15:30:00 | 是否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民乐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检查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门户网站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474条,其中:动态信息976条,政府信息公开1939条,政民互动信息39条,专题专栏信息362条,视频信息158条。总体来看,大多数镇和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第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和专题专栏信息,确保全县政府网站运行健康良好有序。民联镇、丰乐镇、永固镇、水务局、财政局本季度信息公开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至目前,全县已报备政务新媒体34个。其中抖音短视频3个、快手短视频1个、今日头条7个、微信公众号21个、新浪微博1个、人民号1个,共发布信息8014条。民乐公安(新浪微博)、民乐公安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民乐农业(微信公众号)、民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较好。
(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情况。第四季度,全县累计受理各类工单6897件。其中:咨询类4970件(占72.06%),求助类1340件(占19.43%),投诉举报类382件(占5.54%),建议类205件(占2.97%)。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环境噪声扰民、物业管理、工资拖欠、停水停电、供暖等方面。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有的镇和部门落实检查监管责任不严,常态化管网办网责任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布的部分信息或政策内容中仍然存在严重表述不规范、空白链接、错误链接等,导致相关信息无法访问或外链至不良网站。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欠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信息甄别和发布的敏感性不强,对涉及国家、省、市重要政策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对部门重要工作有关政策不上网公开或政策文件公开后,落实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的主动性不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三)政务新媒体信息未按时更新。按照《张掖市党政机关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党政机关网站及新媒体应及时发布信息,保持账号的活跃度,原则上每周发布信息不得少于3条”要求,个别账号仍存在超期未更新的问题。
(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处理不及时。个别单位工单签收不及时,在诉求办理环节上仅停留在书面或平台回复上,对问题的处置不够深入,与当事人联系不主动随意回复、不按照办理流程告知诉求人办理结果等情况,导致一些诉求重办率高、满意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监管机制。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府网站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学习,对通报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健全日常监管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力度,保障栏目更新频率和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规范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的所有信息,做好信息发布、转载前的内容准确、保密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表述不规范、内容差错、失泄密等问题出现。对栏目设计不合理或确无力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整合,坚决杜绝栏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稿件应包含图解、音频、视频、发布会等多种形式。
(三)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知识库补录、数据归集、转办渠道畅通、诉求答复及时等工作,真心做到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能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四)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按照《张掖网信办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完善平台建设,明确责任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确定专人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运维等工作,确保全县政务新媒体常态化运行。
附件1:民乐县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统计表;
附件2:民乐县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统计表;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