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092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5〕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8 11:06:53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征询S591线民乐县城至民联镇段道路改扩建路线方案意见的函》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路线坐标和项目路线图,经查询 ,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同时,道路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沿途渠系及水利工程设施,不得妨碍渠系正常输水和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若要在渠系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样。
民乐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