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4-00722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4〕95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7 15:31:19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你局《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查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的函》,通过查阅资料、进行实地勘查,六坝镇六坝村,顺化镇新天乐村,南古镇景会村与我单位历年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无重合,新天镇大王庄村拟实施高标准农田范围与我单位2015年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部分重合,新天镇王什村拟实施高标准农田范围与我单位2016年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部分重合,提出如下意见:
1.原则同意你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该项目区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项目区内水利工程的保护,禁止破坏。
2.在项目拟实施范围内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与往年实施的高效节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单位实地核查,确保项目实施区域准确性。项目实施前须与属地水管单位实地对拟实施区域的水权面积核查,禁止新增耕地,不得在无水权的区域实施。
3.工程若涉及引水水源工程(干、支渠)开口取水,须向我局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做好蓄水池、首部系统与引水水源工程(干、支渠)的合理连接。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