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37/2024-00669 | 发文字号 | 民水函〔2024〕8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8 15:49:36 | 是否有效 | 是 |
民乐陇泰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查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临建区域规划选址是否涉及敏感区域的请示》我局已收悉。根据你公司提供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经查询,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面积为:31公顷、约合46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县水务局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预防工作。
民乐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25日